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
2015年12月16日,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在贵阳举行。本次会议共有38人参加,分别是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省人民检察院代表、省公安厅代表、省工商联代表以及商会人员。而且,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等6家新闻媒体对本次会议分别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在本次会议上,省公安厅副厅长曾海燕、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亚玲、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玉、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朝荣以及贵州省浙江总商会会长张其鹤的商会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
会议认为,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目的,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坚定理想信念,凝具改革共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为切实保护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工商联建立一套有效的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调机制,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工商联和会服务民营发展协作机制》
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工商联和会服务民营发展协作机制分为一下几点:
1、建立企业周边秩序动态整治制度。2、规范投诉移送制度。3、健全企业内部防范制度。4、建立常态联络联系制度。5、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会议认为,民营经济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小康的重要突破口 。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协调帮助解决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帮助民营经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共同推进公平、公正司法和规范化执行,推动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法律待遇。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