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卫生领域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49号)要求,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河北省2017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计划显示
卫生领域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41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08191万元。
·健康扶贫建设工程项目29个、96924万元
·妇幼健康保障工程项目8个、8651万元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4个、2616万元
健康扶贫建设工程项目
妇幼健康保障工程项目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严格依照可研报告批复进行建设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文物保护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要严格依照可研报告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总投资,如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专款专用
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同时严格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
年底前预算内投资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请当地政府落实项目用地和配套资金,减免各种配套费用,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成,确保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
项目负责人每月10日前更新项目进度信息
项目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或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县(区)和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逐级审核,确保国家重大项目库项目信息准确完整。 (河北发布)